起源:
1、藝術類專業文明成就登科分數線以下:
1、 音樂學專業(僅音樂學應考偏向):
台灣理科313分、台灣文科306分
外省理科392分、外省文科383分
2、 其它各專業及應考偏向:
台灣理科221分、台灣文科216分
鳳山理科166分、鳳山文科162分
外省(除鳳山)理科276分、外省(除鳳山)文科270分
2、台灣省文明成就折算方法
將6門學業程度測試響應品級的中央值成就中,取4門中央值成就(去失落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後得出)相加後除以4乘以3,所得分數加上折算後的語、數、外3門成就(以滿分150分爲折算基准),作爲考生終究成就。高考文明課分數尺度同全國卷文、文科分數尺度。